1.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2. 对于厚度方向性能钢板,P≤0.020,S含量符合GB/T5313的规定。
3. 允许用全铝量来代替酸溶铝含量的要求,此时全铝含量应不小于0.020%。
4. Cr、Ni、Cu为残余元素时,其含量应各不大于0.30%。
为了改善钢板的性能,可添加微合金化元素V、Nb、Ti等,当单独添加时,微合金化元素含量应不低于表中所列的下限;若混合加入,则表中其下限含量不适用。混合加入时,V、Nb、Ti总和不大于0.2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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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2. 对于厚度方向性能钢板,P≤0.020,S含量符合GB/T5313的规定。
3. 允许用全铝量来代替酸溶铝含量的要求,此时全铝含量应不小于0.020%。
4. Cr、Ni、Cu为残余元素时,其含量应各不大于0.30%。
为了改善钢板的性能,可添加微合金化元素V、Nb、Ti等,当单独添加时,微合金化元素含量应不低于表中所列的下限;若混合加入,则表中其下限含量不适用。混合加入时,V、Nb、Ti总和不大于0.22%。